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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育 收 费 公 示 表
发布人:张源  发布时间:2019/2/16 14:26:21

教 育 收 费 公 示 表

——南京市小学教育收费标准

单位:元/生·学期

收 费 项 目

收 费 标 准

收  费  依  据

备   注

住宿费

400(一级)

350(二级)

250(三级)

宁价费[2012]241号

1、少数硬件设施好、服务有特色,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,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。

2、农村公办小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。

社会实践活动费

80

宁价费[2004]373号

1、仅限门票、交通费、食宿费。

2、学期末按实结算、多退少不补。

3、仅限城市中小学。

校服费

按实收取

宁价费[2004]373号

苏价费[2010]336号

1、坚持家长自愿原则。

2、农村小学不作要求。

伙食费

按实收取

宁价费[2011]20号

坚持家长自愿原则。

说   明


1、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、课本费、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。免课本费办法按宁教财[2008]5号文件规定执行,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[2011]3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
2、按照宁教财[2017]22号文件规定,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,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、住宿费。

3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,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。


学生资助工作电话

学校联系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

投诉电话


南京市教育局:83639901    学校所属区价格主管部门:87778358

学校所属区教育局:87778270


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南京市财政局

南京市教育局

二○一九年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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