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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——家长篇 发布人:徐晶 发布时间:2021/1/18 8:34:30 一、上学前 1.每天早上出门前帮孩子测量体温并完成微信平台健康上报,如有发热、咳嗽、胸闷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状,要及时上报班主任请假,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,切勿送孩子到学校。家长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,应当立即和班主任取得联系,报告相关情况。 2、出门前要和孩子一起正确佩戴好口罩,提醒孩子带好防护用品包(备用的一次性口罩、消毒湿巾、纸巾等)。并贴上班级、姓名贴。 二、上学时 1.尽量不要乘坐公交车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。若必须乘坐,应佩戴好口罩,勿与人近距离接触。提醒孩子到校后第一时间洗手消毒。 2.按学校规定的时间,将孩子送到,即下即走不停留。 3.有事与班主任联系,遵守规定不进校园。 4.如果孩子在校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异常情况,要及时带回就医,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,定时报告孩子身体情况。 5、学生因患传染性疾病请假。应在病愈且隔离期满后,家长将社区开具的复课证明(加盖公章)交到学校保健室验证,保健老师查验无误后方可复课。复课证明交保健室保管。 三、放学后 1.接孩子不提前在校门外聚集,佩戴口罩在相应时段、指定区域等待,快接快走不停留。 2. 严格控制聚集活动。建议近期不举办、不参加大型聚餐活动,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。尽量不要带孩子出入人员聚集及密闭的空间。 3.孩子放学回家后,指导孩子如何丢弃用过的口罩、正确洗手。 4.每天合理饮食,保证充足的睡眠,加强居家体育锻炼,增强孩子自身免疫力。 5.认真履行防疫义务。不得隐瞒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接触史,发现从中高风险地区回连人员,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社区,并告知学校。 6.学生非必要不外出,原则上不离宁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,更不得赴境外(不含澳门地区)旅游探亲。如确需出行,必须实行外出报备制度,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出行,返校前,一律要求复查体温,提交行程码及苏康码。体温正常且行程码和苏康码为绿色方可返校。 ◢ 网友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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